听障儿童康复原则

坚持早发现,早诊断,早干预

  听障儿童康复涉及听力补偿(重建)、听觉言语训练、言语矫治、语言教育、学前教育等诸多方面,必须坚持医教结合,综合干预。由听力师、听觉言语康复教师、言语病理师、学前教师等组成跨学科团队共同参与,协调实施。

  坚持遵循儿童发展规律

  康复的最终目的是促进残疾人平等、全面地参与社会生活。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克服功能障碍,也需要消除物理及社会环境的障碍,更需要残疾人素质全面提高。同样,听障儿童要与健听儿童一样平等接受教育,全面参与社会生活除了要有良好的听、说能力,还必须有健康的身心以及全面的知识、能力。只有全面发展,具备全面参与和竞争的能力,听障儿童才能最终实现康复的目标。

  坚持发挥家长的主导作用

  家长是孩子的首个教师和终身教师。家长在听障儿童康复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。家长与孩子有先天的血缘和情感联系,家庭教育有强烈的感染性、渗透性,家庭环境、家长的交流方式对听障儿童的言语、语言发展有重要影响。哈特(Hart)和瑞丝利(Risley)研究认为,家长的说话方式和言语丰富程度决定了儿童的语言发展水平。通过调查,他们发现在专业人员家庭中家长平均每小时能对孩子讲2100个词(英语),在工人家庭中家长平均每小时对孩子讲1200个词,而在需社会福利救济的家庭中,家长平均每小时只对孩子讲600个词。在经济社会条件较差的家庭中,家长不仅话语量少,而且话语质量不高,谈话中较少修饰和提问,经常忽视孩子的交流愿望。

  综合以上听障儿童康复的基本原则,我们可以看到,听障儿童康复是一项强调抓“早”的抢救性工程,是一项强调多学科、多技术综合应用的系统工程。听障儿童首先是儿童,具备一般儿童的身心特点又有自身的特殊需求。开展听障儿童康复必须在科学的儿童观、教育观、康复观指导下,坚持以儿童为本,尊重儿童的身心特点和发展规律,综合运用各种干预手段,整合促进听障儿童的听、说能力发展和全面素质提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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